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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证件丢失)登报咨询

更新时间:2025-03-03 15:08:23 编号:381ncmk18f24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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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证件丢失)登报咨询

关键词
公章遗失登报,票据遗失登报,报社广告部,登报办理电话
面向地区
杭锦后旗登报电话:400-119一0204、公章,名章,财务章以及营业执照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银行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机构代码证,公司注销答,公司减资。

纳税人如何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90826日)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四、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丢失是否还需要登报?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90815日)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删去《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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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主要业务有: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公告启示、增资减资、开业公告、变更分立、吸收合并、转让公告、施工公告、招标公告、公告、解除公告、致歉公告、延期公告、寻人寻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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