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营业执登报挂失,公章登报挂失,出生证登报挂失,发票登报挂失 |
面向地区 |
声明公告(模版02)
朱:本院受理原告李诉朱、谢劳务合同(2020)川0724民初1707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声明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声明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声明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声明公告(模版03)
省市区声明公告:王:周诉你合同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据《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依法向你送达(20)豫01执21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风险提示书、执行裁定书,限你于本声明公告期满5日内履行市区作出的(20)豫01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依法将你名下市XXXX路号院号楼层XXXX号房屋(不动产权号:12012XXXX)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声明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声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到本院联系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自发出本声明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声明公告
二OXX年八月七日
承办法庭:市区执行局XXX室
主营行业:报纸广告 |
公司主营:公告刊登,登报办理,遗失声明,各类广告刊登--> |
主营地区:全国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5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23-02-15 |
经营模式:政府或其他机构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设计服务;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数字创章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赛事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艺术考级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公司邮编:2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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